| 预防和治理“微腐败”学习资料一 |
| 发布人:张文晋 发布时间:2021-12-13 浏览次数:403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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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,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上首次提出“微腐败”,强调“微腐败”也可能成为“大祸害”。 2017年,十八届中纪委七次全会专门对“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”作出工作部署,传递治理“微腐败”的强烈信号。 十九大、十九届中纪委二次全会再次强调“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”,把治理“微腐败”引向深入。可见,随着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,治理“微腐败”将是十九大后反腐败工作的重中之重。 一、什么是“微腐败”?“微腐败”的特点是什么 “微腐败”是一种公权乱用的行为,是指从事公务的人员(包括群众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)利用手中的公权力及影响力在“小”事上谋取私人利益或给公共利益造成了损失,通常是涉案金额在3万元以下的违纪违法行为。实质仍是公权私用和滥用。 “微腐败”的典型特点有三:一是小。指乱用公权的行为很小,如接待群众态度冷漠、在下基层时会接受一点土特产、一盒香烟等,小到人们容易忽视它的存在;二是多。这种乱用公权行为比较普遍,如接受服务单位私人宴请在为其办事时打“擦边球”,或在帮人办事时接受不贵重物品,群众司空见惯、习以为常;三是社会公众对其态度暧昧。大家认为这些行为很小,生活在一起,低头不见抬头见,处理起来未免“上纲上线”,不近人情,对这种行为放之任之,也会效仿这种行为“方便”行事。 二、“微腐败”的具体表现形式: 1.对组织说假话瞒实情 典型问题:①在上级纪律审查、巡视审计、明查暗访和了解情况时,不向组织说实话、交实底,掩盖事实、销毁证据;②发生事故、案件和作风风气方面违规违纪问题,隐情不报、弄虚作假;③全面停止有偿服务、公寓住房核查摸底和经济适用住房清理不坚决不认真,问题拖延不整改;④谎报瞒报个人收入、住房等有关个人事项。 2.谋取特权待遇 典型问题:①不交纳应由个人支付的公寓住房房租、水电费、宽带费、电话费、燃气费等;②违规多占多购住房或不按承诺时限腾退住房,超标准装修公寓房,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;③公款购买营养品、保健品,超范围报销自购药品;④公款吃喝、公款旅游、私客公待,公务接待铺张浪费;⑤用公款订阅家庭其他成员使用的报刊杂志;⑥相对固定使用公车,安排单位司机开私车、办私事、加“公油”;⑦违规报销个人、家庭成员差旅、购物、加油、医疗等开支。 3.违规宴请饮酒 典型问题:①在工作日、值班执勤、执行任务、会议培训、公务接待期间喝酒;②组织庆典庆功、双拥共建、走访慰问、接待老干部时宴请喝酒,接受地方慰问赠酒;③领导干部相互宴请喝酒,喝“送行酒”“接风酒”;④酒后驾车、酗酒滋事等。 4.违规套取资金 典型问题:①虚列工程、维修、采购、会议培训等项目,及虚增数量、虚高单价套现;②对营区服务社收益、自考经费、房屋租金等预算外收入,以及单位收取的水电费、有线电视费、宽带费等收不入账;③虚增供应实力,冒领人员工资保险、军粮差价补贴、零星被装购置费等;④挪用、乱支、套取课题经费,私分科研成果转让收入,虚开评审费等变相谋取私利、乱发福利;⑤在正常开支中搭车报销不合理开支,变相处理购买水果、饮料、烟酒、土特产和走访、接待等开支; 5.侵吞盗卖军用物资 典型问题:①虚报决算多领、伪造登记截留军粮、油料,侵吞变卖;②隐匿自购车辆、手提电脑、电视机、通信设备、打印机等固定资产,私分私用或变卖;③伪造装备器材或营产营具报废计划,违规处置器材设备;④转隶、转岗、退役过程中,不如实移交资产,占为己有。 6.教风研风学风考风不实 典型问题:①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政策、制度、规定不认真,制度安排不深入研究,产生问题或遇到新困难议而不决;②工作进度滞后,随意降低标准规定和难度强度要求;③教学全靠编脚本、念稿子、背台词、搞架子;④竞赛拼凑训练尖子,跑题漏题;⑤围猎研究项目(课题),拼凑教研成果,私自让他人帮忙代课;⑥在考试考核、学术研究中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。 7.插手干预基层敏感事务 典型问题:①领导干部、领导机关插手干预基层敏感事务,在干部使用、评优选先、工程招投标、物资采购等方面,打招呼、递条子;②在办理干部选拔任用、调动交流、送学培训、职称评审、转业复员、奖励处分等事务中,打招呼递条子、说情授意、“戴帽”下指标;③在招生分配、考试考核、发展党员、选拔骨干方面,预留或“戴帽”下达指标,吃拿卡要、借机敛财;④在招聘职工中照顾关系、索要好处;⑤让“关系人”享受特殊待遇,不遵守学院管理制度。 8.虚报冒领津贴补助 典型问题:①提供虚假证明、隐瞒真实情况,违规领取各种补助费;②虚构出差事实或虚增人数次数,冒领误餐和住勤补助;③虚增岗位冒领津贴、奖励工资。 9.热衷庸俗交往 典型问题:①以人划线、以地域拉帮、以单位结派,搞小团伙、小圈子;②拉关系、架天线,搞人身依附、跑找要送;③逢年过节、家属来队,相互请吃吃请;④利用结婚、生子、过生日、乔迁新居等时机大操大办或变相操办,收受礼品礼金;⑤与地方单位和人员拉拉扯扯,搞不必要交往;⑥利用职级晋升、立功受奖、学员毕业等时机吃吃喝喝;⑦违规接受宴请、旅游、健身、娱乐等活动,涉足不健康场所等。 10.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典型问题:①贯彻落实中央决策指示不坚决不认真,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,重表态、轻落实,打折扣、搞变通,甚至搞上有政策、下有对策;②抓作风风气建设主动性不强,整改“微腐败”问题进度缓慢,甚至不管不问,解决基层困难问题不积极主动、推诿扯皮、长期挂账不消账;③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严,单位信访量剧增、“四风”问题屡禁不止、违规违纪行为多发、行业领域出现系统性腐败;④瞒案不报、压案不查,弄虚作假、包庇袒护;⑤组织作风建设督查走过场;⑥执纪问责不严肃,处理违规违纪人员偏轻偏软,不愿追责问责;⑦问题治理不深入,问题整改不到位,处分材料不归档,工资、住房等待遇不调整。 “微腐败”与“大腐败”、“巨腐败”动辄几十万、上百万的涉案金额相比,涉案案值不大,但所涉资金大多为公众的血汗钱、救命钱和安家钱。一旦被侵占,公众的吃饭、住房、医疗、教育、社保等最基本的生存和发展将受到威胁,这种与民争利的行为严重挑衅公众对公平、正义的认识。因而有必要通过治理“微腐败”来增强公众的参与意识,为新时代社会治理格局的形成提供保障。“微腐败”的本质是行为主体在潜移默化中由纵容自我走向腐化堕落的开始,如不及时治理,就会对腐败主体或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形成潜在的鼓励。一方面,腐败主体会产生“腐败不易被发现或不被依法严办”的侥幸心理,并强化其腐败行为,致使“微腐败”演变为“大腐败”。另一方面,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会产生“可以腐败而不被发现或不被依法严办”的从众心理,并效仿他人甚至变本加厉,引起个人腐败裂变为集体腐败。因此,治理“微腐败”相当于拧紧腐败的总开关,不仅能阻断小错演变成大祸的通道,而且也可避免腐败扩散的倾向,有助于从源头上预防腐败。
“微腐败”的具体表现 01脱离群众 高高在上 集中反映在特权思想作怪,大小事务一个人说了算,重要事项不经集体决策或者大搞“一言堂” 等等。
02吃拿卡要 雁过拔毛 在建房、办证、征兵、入党、低保等方面,趁机索要或收受感谢费、辛苦费、礼品等;或者通过截留、挪用、侵占等手段巧取豪夺,损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等。
03以权谋私 优亲厚友 有的利用手中的一点权力,想方设法插手工程项目;或者在危房改造、低保、扶贫项目等方面,优亲厚友。
04欺上瞒下 虚报冒领 少数干部采取对上虚报冒领、对下隐瞒实情等手段,直接或变相骗取各项补助资金;有的截留专项补偿款,将专项资金挪用作其他用途。
05拉帮结派 拉票贿选 有的干部派性斗争问题突出,想方设法发展“自己人”入党,选举时搞宗族派性争斗,通过现金或微信红包等方式拉票。
06执法不公 瞒上压下 主要表现为有些基层执法人员暴力执法、选择性执法、随意性执法,办关系案、人情案、金钱案,以权谋私,以案谋私,有些干部甚至成为家族势力、黑恶势力的代言人,欺压百姓,横行乡里。
07目无法纪 胡作乱为 有些干部缺乏纪律约束和法律意识,在思想领域、党纪修养、言行举止上要求不高,突出表现在酒驾、赌博、打架、变相旅游、出入娱乐会所等。 除了以上七种常见的突出“微腐败”,在我们身边还有不少其他形式的“微腐败”,需要我们从人民的视角、从党纪国法的要求、从修身立德的角度,去发现它们、鉴别它们。
有些干部缺乏纪律约束和法律意识,在思想领域、党纪修养、言行举止上要求不高,突出表现在酒驾、赌博、打架、变相旅游、出入娱乐会所等。 除了以上七种常见的突出“微腐败”,在我们身边还有不少其他形式的“微腐败”,需要我们从人民的视角、从党纪国法的要求、从修身立德的角度,去发现它们、鉴别它们。 |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