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关于“中秋”、“国庆”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|
| 发布人:张文晋 发布时间:2019-09-12 浏览次数:78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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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党总支部: 在全院上下深入开展“不忘初心·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活动、喜迎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,2019年“中秋”、“国庆”双节如期而至,为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,积极营造崇廉尚俭、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,确保全院师生过一个简朴祥和、欢乐愉快的节日,现就加强两节期间廉洁工作作如下通知。 一、严明纪律规定 根据中央、省、市纪委监委有关规定,重点重申双节期间: 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、烟酒等节礼,以及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; 严禁违反财经纪律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、补贴、奖金和实物; 严禁用公款购买或接受服务对象提供的各种商业预付卡、购物卡、消费券、电子礼品卡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; 严禁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活动; 严禁在校企合作中接受合作方提供的礼品; 严禁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活动、高消费娱乐、健身活动; 严禁违规使用公车和公款租车; 严禁出入私人会所,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以及与职务、身份不相称的活动; 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、借机敛财。 二、加强宣传教育 学院各党总支要牢固树立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切实担负起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,紧盯“四风”问题紧盯“关键少数”,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细则要求,通过微信短信、会议宣讲、警示宣传等多种形式,向管理的所有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开展再学习再宣传再教育,要求领导带好头,党员做表率,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转变校园风气上令行禁止,不打折扣。 三、强化监督检查 学院纪检监察室要忠实履行职责,节日期间,要联合党政办公室、组织人事处开展明察暗访等监督检查工作,欢迎学院广大师生利用学院在各校区设置的意见箱以及监督电话(纪检监察室:7658238、党政办公室:7658812、组织人事处:7618915)和电子邮箱:jubaoxiang123@yeah.net举报反映“四风”问题。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在节日期间不收手、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,学院纪委将严格按照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及学院相关制度规定,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。 2019年9月12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