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学院党委关于2018年“中秋”、“国庆”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查纠“四风”问题的通知 |
| 发布人:张文晋 发布时间:2018-09-19 浏览次数:59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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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党总支部,各院系(部)、处(室)、中心: 2018年“中秋”、“国庆”将至,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巩固和深化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成果,严防“四风”问题反弹回潮,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,根据《中共兰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2018年“中秋”、“国庆”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查纠“四风”问题的通知》(兰纪发[2018]58号),经学院党委研究,对全院党员干部在“中秋”、“国庆”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确保师生过一个简朴、祥和、愉快的节日,提出以下要求。 一、强化压力传导,切实靠实责任 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纠正“四风”问题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,高度重视,强化领导,增强政治意识,坚守政治担当,认真履职尽责,守好责任田,毫不放松,一以贯之地抓好作风建设。要切实加强对本部门全体人员的教育、监督和管理,特别要强化对基层党组织履责的监管,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“关键少数”,切实把责任落实到基层,将压力传导至末梢。 要针对节日期间“四风”问题易发多发的特点,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学习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,进一步重申中央八项规定及其《实施细则》精神和省市委各项规定要求,引导提醒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。 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“第一责任人”的责任,牢固树立“四个意识”,强化责任落实,切实带好头、把好关,亲自抓、直接管,自觉抵制不良风气、塑造良好家风,自觉做公私分明、尚俭戒奢的表率。 分管领导要落实“一岗双责”,抓好分管范围内作风纪律规定的贯彻执行,要加大监督约谈力度,及时发现指出并督促整改问题,确保分管范围遵规守纪、不越红线。 二、严守纪律规定,做到令行禁止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,强化刚性约束,不断提升制度执行力,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“节日病”反弹回潮,坚决防止公款吃喝、公款旅游、收送节礼等问题隐形变异、改头换面。为进一步严肃纪律,学院党委重申: 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、土特产等节礼; 严禁收送购物卡、预付卡、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; 严禁违规发放津贴、补贴、奖金及其他形式的福利; 严禁公款吃喝和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宴请; 严禁出入私人会所、坊间“私房菜”等场所; 严禁接受或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; 严禁公款旅游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利益相关人的旅游安排; 严禁公款支付或摊派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; 严禁违规组织参与校友会、同学会、战友会,拉关系、跑官要官; 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; 严禁违规开展评比表彰活动; 严禁公车私用、公款租车和私车公养; 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。 以上十三条“严禁”,各党总支,各院系(部)、处(室)、中心要坚决落实,敢于开展自我监督,对发生在本部门和自己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敢抓敢管,早预防、早提醒,坚决纠正、督促整改,做到令行禁止,切实转变作风,树好形象,以优良的党风教风引领校风学风,确保节日氛围欢乐祥和、节约俭朴。 三、强化监督检查,严肃执纪问责。 结合“两节”期间“四风”问题易发、多发的特点,学院党委办公室、组织人事处、纪检监察室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,要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、监察法赋予的职责,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,让制度“长牙”、纪律“带电”。要紧盯隐形变异的“四风”问题,综合运用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,整合监督力量,深查细究“四风”新动向新表现,组织明察暗访,并充分利用意见箱、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等问题线索受理渠道,严肃查处节日期间发现的和群众反映的“四风”问题。对无视党的纪律规矩、不收敛、不收手、不知止,顶风违纪的,一律从严查处,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部门和个人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。 监督举报电话: 党委办公室:7658812、15193102238(马炳) 组织人事处:7658801、15193102653(邹平吉) 纪检监察室:7618942、13669312287(张文晋) 附:兰州市纪委监委《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》 2018年9月19日 中共兰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兰 州 市 监 察 委 员 会 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典型问题的通报 (2018年9月10日)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严防“四风”问题反弹回潮,持之以恒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,警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守规矩,树好形象。现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。 一、七里河区中医院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。2013年1月至2018年4月,七里河区中医院以各类补贴名义向干部职工发放岗位津贴11.425万元、电话费2.816万元,共计违规发放14.241万元。2018年6月,院长康珺楠受到政务记过处分,副院长王瑜、李复耀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违纪资金已追缴。 二、西固区四季青街道古城社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。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,四季青街道古城社区未严格执行“四议两公开”程序,违规从集体收入中列支经费,向社区工作人员发放加班费、通讯费,共计16.275万元。2018年6月,四季青街道古城社区党总支原书记孙福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;四季青街道古城社区原主任孙明荣还存在其他违规问题,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违纪资金已追缴。 三、红古区农村工作办公室原主任马万里私车公养问题。2015年4月28日至9月4日,时任红古区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、城乡一体化工作办公室主任马万里利用职务便利,先后数次用区农村工作办公室公务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,累计金额1872.2元。2018年6月,马万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违纪资金已追缴。 四、永登县审计局党组书记、局长王作仁违规使用办公用房问题。2015年6月至2018年1月,永登县审计局党组书记、局长王作仁将面积为32.7平方米的图书室作为个人办公用房,超过县级机关正科级干部办公用房使用标准。2018年6月,王作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 全市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,强化纪律规矩意识,加强党性修养,从小事小节做起,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,严守底线、不越红线。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“四个意识”,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善于抓早抓小,敢于较真碰硬,坚决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扬“钉钉子”精神,紧盯重要节点、重点领域、关键环节,加大监督检查力度,着力发现隐形变异“四风”问题,做到发现一起,查处一起,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,持续保持高压态势,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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