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兰州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
发布人:张文晋 发布时间:2013-11-08  浏览次数:1712

一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

1、协助学院党委与上级党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。

2、组织科级(含科级)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。

3、建立并完善中层正、副职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。

4、建立并完善处级(含处级)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。

二、宣传教育工作

1、负责党员干部的党风党性党纪教育和廉洁自律的宣传教育工作,弘扬正气,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、勤政廉政的自觉性。

2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对教职工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,提高教师遵守学术道德的自觉性。

3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,搞好纪检监察网页建设,发挥网络宣传教育的优势,做到预防关口前移。

4、对监察对象进行法制、法规的宣传教育。

三、监督检查工作

1、监督检查党总支和党员干部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。

2、监督检查学院财务、基建(维修)、大宗设备(物资)采购等工作。

3、监督检查招生、招()标、教育收费等工作。

4、监督检查学院决议、决定、规章制度在学院各部门的贯彻执行情况。

5、监督检查学院及各部门行风建设情况和治理商业贿赂情况。

四、组织协调工作

1、协助学院党委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。

2、协助组织人事部门搞好干部队伍建设,参与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及民主测评工作。

3、协助按照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》做好干部的任用选拔工作。

4、协助组织部门做好对党员干部的考察工作,在干部任用选拔等工作中,就党员有关党风、党纪方面的问题提出意见。

5、协助党委抓好“三重一大”的落实。

6、参与学院对监察对象的考核、评议工作。

五、信访工作

1、受理党组织、党员干部对党纪政纪处分不服的申诉,并按职务权限范围提出意见或做出处分决定,维护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。

2、受理对党组织、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信访、举报;负责案件查办工作,纠正不正之风。

3、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;受理监察对象不服从行政处分的申诉。

4、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。

六、调研及制度建设

1、深入实际开展调研,撰写年度工作计划、工作总结以及专项工作报告和调查报告,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。

2、加强纪检监察制度建设并做好督促落实。

3、加强自身建设,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。

七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

 

2013918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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